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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亦民情,无视当问责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发布时间:2018-04-27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并要求对回应效果进行评估。

  重视舆情,已成现代政府的“自我修养”。尤其是在自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时代,话语权弥散化与信息裂变式传播,让舆情扩散得更容易。舆情厚度非但会体现为公共事件的热度,还会影响事件走向、推动事件发展。前几天的“女孩被砍毁容:报警一个月毫无进展,发微博仅一天全数到案”的新闻,即是典型案例。

  舆情亦民情,这应是常识,妥善应对舆情,本是善治的题中之义。积极回应政务舆情是担当也是责任,政务舆情应对不力,本质就是履职不到位。只有懂得怎么妥善应对舆情,才不至于在网络时代的刷屏面前失措,为自身的责任缺失“交学费”。应对舆论,不是为了消除不同的声音,而是解决引发声音的病灶,达成善治,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明白其真实意义,不要本末倒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