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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国家监察法通过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18-03-20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息传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倍感振奋、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制定出台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这是国家法治建设和纪检监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监利县:

   3月20日,监利县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了收看阅读,并展开热烈讨论。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艾春表示,将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国家监察法,提高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

  “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诸多监察权限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要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多重监督,我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刘爱民说。

  县教体局监察科科长郭劲松说:“监察法的通过,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包括公办学校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全被纳入到监察法的大网里,补齐了以往行政监察过窄的短板。”

  红城乡纪委书记徐祚立表示:“作为乡镇纪检干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好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基层各领域的监察,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胡江)


  公安县:

   3月20日晚,公安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展开热烈讨论。

  “国家监察法的施行,必将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公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廖英表示,下一步将带头抓好国家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要坚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做一名纪法兼通的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管浩祥说道。

  “按照监察法要求,切实把过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融入监察工作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施敬军说。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涂义强表示,一定要带头遵守监察法,自觉维护监察法,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新使命、新职责。

  参加讨论的同志纷纷表示,要以学习贯彻监察法为契机,继续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和行使职权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合力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陈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