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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五个切实”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6-02-04

        日前,荆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16年第一次会议,传达2015年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反腐败协调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黄汉桥强调要抓好“五个切实”。
  
  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踩着不变的步伐,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对表赶趟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有效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要坚守法纪底线,依法依规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上来。

  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中省有关加强协作配合的文件与新实施的《党纪处分条例》结合起来。要切实抓好遗留问题线索和案件清理,严格按规定、程序、时限移交相关机关处理。要创造有利条件,抓好具体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要加强沟通联络,抓好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移送处理。要扎紧制度篱笆,抓好反腐败防逃、追逃追赃工作的部署落实。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加强协作配合的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不定期组织专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切实落实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重大事项报告、联席会议、联合办案、信息沟通等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建立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处理专门台账。

  切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在联合办案、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信息沟通等工作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