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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监督在路上】监利县: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
信息来源:监利县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6-02-04

  以女儿考取大学为由违规宴请,监利县城市客运管理所原副所长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履新之际接受迎来送往、参与宴请,监利县三洲镇卫生院原院长郭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离其履新院长职位不足一个月。

  ……

  这一起又一起案件,是监利县从严整肃作风问题的缩影。

  2015年,监利县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先后查处曝光相关问题98个,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18人,其中免职13人、撤职13人,下发通报17期,平均每20天即下发一期通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孝俊表示:“高压态势推动了基层党风的明显好转,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持续暗访 强化震慑

  “现在‘牌场子’开门了也没人来,所以干脆关门了。”监利县江城路步行街某居民楼一楼业主张女士说,过去她靠开“牌场子”赚钱,时有党员干部光顾,现在县里经常组织暗访,“牌场子”门庭冷落,只好改行做起了早餐生意。

  针对工作纪律、公款消费、违规宴请、带彩娱乐等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同时对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

  县纪委监察局平时组建三个暗访专班,重要时间节点协调财政、审计、公安等相关部门人员加大暗访力度,做到监督检查不间断,形成“高压”气场。2015年,先后组织明察暗访120余次,常态化明察暗访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震慑效果明显。

  严查重处 动辄则咎

  监利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兼户政管理中队中队长雷某,超越权限批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干警休假,导致办证人无法当日办理户口迁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发后,有人议论:“因为这点小事,犯不着处分,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即可”。

  “群众之事无小事,‘小事’看出‘大问题’”,对此,县纪委旗帜鲜明:党员干部要为民办实事,工作失职导致群众“办事难”,是作风不实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监利县纪委监察局突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这个重点,2015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52人,其中免职10人,撤职4人,7名领导干部因本单位出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

  同时,围绕维护群众利益这个焦点,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5+3”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立案查处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9人。

  扎紧“笼子” 压实责任

  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监利县坚持问题导向,正本清源扎紧制度“笼子”。

  出台“八个一律免职停职”纪律规定,凡公款旅游、滥发钱物、违规宴请、同城吃请、午餐违规饮酒、工作时间参与带彩娱乐、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等,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免职或停职再调查处理,在全县引起了强烈震动。

  出台月度落后工作“5+X”督办、末位淘汰等一系列刚性制度,有效遏制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办法,建立日常督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民主测评“四位一体”的考评体系。先后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20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将作风建设抓在手上。

  监利县作风建设成效在“东方之星”客轮翻沉救援善后中得到了充分展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孝俊表示,将持续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好作风成为新常态。(黄叶武  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