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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网站:荆州探索涉纪案件座谈式、庭审式公开审理模式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 发布时间:2015-12-14

  11月20日,洪湖市纪委会议室,一场座谈式公开审理活动正在进行。本次审理针对的是该市6名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期间打牌的案件。现场参加审理活动的既有洪湖市纪委的审理人员、调查人员,也有被审查人员,同时还有特邀审理员及部分观摩人员。

  审理过程中,6名被审查人员针对调查认定的违纪事实陈述了个人申辩意见,其他参加人员按照程序就错误事实、定性处理,重点是就争议问题展开辩论……这是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探索试行公开审理的一个剪影。

  今年来,为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效果,荆州市纪委从探索创新涉纪案件审理方式方法入手,坚持慎重和稳妥的原则,选择洪湖、松滋两个县市纪委监察局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实施座谈式审理、庭审式审理的新模式,总结经验、稳步推广。两个试点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公开审理案件试行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参加人员及纪律要求等,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

  荆州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对涉纪案件探索实行公开审理,一方面进一步保障了被调查人员的知情权、申辩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审理也倒逼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同时,公开审理的过程也是一次以案说纪、以案明纪的过程,有利于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据了解,荆州市将及时总结推广公开审理试点中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推动公开审理试点工作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吴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