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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网站:荆州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整顿活动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9-15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专题教育整顿活动

  今年3月以来,荆州市纪委、监察局针对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暴露出来的问题,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教育为先,警钟长鸣绷紧弦。市纪委率先举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和“三十三条”等内容制成桌卡,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分级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就近到当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监舍、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忏悔演讲、观看服刑人员自编自演的改过自新情景剧,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同时,对市纪委2名原机关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重点剖析,深入查找原因,并在市、县两级纪委机关干部大会上巡回组织学习讨论,举一反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学习为要,强基固本提能力。市纪委将2015年确立为“干部培训年”,分4期对市县乡三级近80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由委局业务部室负责人讲授业务知识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纪律审查和组织协调能力。定期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汇编成册,印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研读,并开展“百问百答”活动,以中纪委的新精神、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学习党纪党规、深化“三转”、落实“两个责任”等内容,举办全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竞赛,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积极参加,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业务、提能力、强素质的高潮。

  (三)坚持预防为主,边学边改见行动。市纪委把风险防控贯穿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安全和个人成长安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讨论、深入剖析、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机关干部对照“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责,全面查找自身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以问题为导向,市纪委机关出台“八不准”纪律规定,并制成提醒卡,机关干部随身携带,时刻自警;修订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32个,汇编成册印发机关干部遵照执行;制定案件监督管理流程图,对问题线索处置、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涉案款物处理等工作流程实行跟踪管理,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双人谈话审批、回访、巡查、通报等制度,有效防止逾越纪律和程序规定办案的行为发生。

  (四)坚持激励为上,凝聚力量扬正气。市纪委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开展“出彩工作”申报评选活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争先进位。今年来,委局机关2名室主任被重用到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领导岗位,2名干部被提拔为室主任,1名干部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1名干部被评为全市劳动模范。各县市区纪委充分挖掘纪检监察系统的先进典型,利用身边的人开展正面教育。荆州区监察局副局长郑朝霞巾帼不让须眉,长期战斗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公安县章庄铺镇纪委副书记王文辉扎根基层26年无怨无悔,监利县纪委评选出5名“最美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产生良好反响。通过正面引领,不断凝聚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主要成效

  (一)干部受到深刻教育。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对“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天生具备腐败免疫力”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树立得更加牢固,普遍认识到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的极端重要性,也深切感受到自身在遵守党章、执行党规党纪上的差距,监督执纪问责的压力更大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同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更足了、信心更强了。

  (二)干部作风明显加强。活动开展期间,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组织力量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市,并逐一发函,督促整改落实。今年1—8月,全市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8件,立案5件。监利县尺八镇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季武装,松滋市涴市镇原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纪委书记成在浩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亡羊补牢,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铲除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

  (三)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开展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同聚焦主业主责有机结合起来,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动力,取得明显成效。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违纪违法线索1012件、立案979件、结案944件、处分党员干部946人,同比分别上升163.5%、137.6%、134.8%、135.9%;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考评,在市委四届十次全会上通报9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其中4名党政正职被免职,引起强烈反响;开设“荆州廉讯”,举办廉政漫画创作大赛和“楚廉文化讲坛”,在全社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专项整治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抓好作风建设。上行而下效、上率而下行,示范引领是作风建设不竭的动力。领导干部有着不同于一般党员干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领导带头是最大的带动力和执行力。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中,市、县两级纪委常委会一班人向机关干部作出了“向我看齐、对我监督、随我行动”和“三个先一步”(参加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对照反思)的承诺,自觉走在前列,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出了表率。

  启示之二:必须强化思想教育这个基础,增强作风建设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同志,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和围猎,稍有不慎就会触犯党纪国法,损害队伍的形象。必须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把作风建设要求内化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为,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确保“从心所欲不逾矩”。

  启示之三:必须把握制度建设这个核心,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好的作风要靠领导带头、从严管理,更要靠系统、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来支撑。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制度建设也要随之不断革新,对那些好的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做法,既要在工作中持续坚持,又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既要与时俱进创新制度,又要严而又严抓好制度执行,切实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管住人、管好事,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

  启示之四:必须把握监督惩处这个重点,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坚决防止“灯下黑”。普通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样存在。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戒尺就会跑偏,就可能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现象,加速形成“破窗效应”。所以,纪检监察机关要倍加注重自身的监督和净化,既要多念“紧箍咒”、及时“扯袖子”,又要抓早抓小、严惩“害群之马”。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