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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严格考核促市直纪委书记坚守主责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7-24

    为促进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突出主业、坚守主责,今年来,荆州市纪委以绩考为抓手,相继印发实施《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网上实绩记载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对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情况的检查考核。

    按照考核细则,重点检查考核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要求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监督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制度、个人勤政廉政,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市纪委上报重要工作动态和信息。

    对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情况,市纪委按考核评分细则,年底采取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的办法,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形成“年度履职情况考核”得分,与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评先表优等挂钩。

    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和考核,有效促进了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深化“三转”,落实主责。今年上半年,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通过自办案件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