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要闻 > 廉政要闻
省纪委网站:荆州以常态化督查考评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5-20

     近日,荆州市委出台《关于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常态化督查考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管理,增强考评督查工作实效,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队伍。荆州全市常设八个督查考评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成员2-4名。在全市范围内选取经验丰富、敢于碰硬且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干部,建立督查考评组长库。每年初,从组长库中抽取组长,安排到各督查考评组。各组副组长及成员从市直各有关单位抽调。每个督查考评组分别负责1个县市区、2个市直单位的检查、督促、督办等工作,每3年调整一次,确保督查考评工作的延续性。

    完善常态化督查工作措施。督查考评工作实行“平时督查考评”与“年底综合检查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督查不少于三次,年底开展一次综合检查考核,主要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和交办问题等三种方式进行。“明察”重点查阅被考评督查单位财务账目,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暗访”重点检查被考评督查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等。“走访座谈”重点听取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本地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明察暗访和走访座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督查考评单位进行反馈,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市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强化常态化督查工作责任。督查考评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立“军令状”,对承担的“七项工作任务”进行签字背书,做到责任明确,失责必究。市委书记定期召开各督查考评组汇报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督查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以发函的形式向各督查考评组下达本月工作任务重点,每季度对各被督查考评单位进行抽查回访,每半年将各督查考评组工作情况向市委汇报。对履职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的,及时要求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对督查考评组长及成员进行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