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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座谈会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14-07-31


    28日上午,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展开。

    市委书记李新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执政的一项艰巨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正确认识权力,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公权要为公、为民,不能阳奉阴违、公权私用。要正确认识感情问题,处理好与群众、同事、商人之间的关系。与群众的感情,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动力和靠山,这种感情能支持我们工作,支持地方发展,必须增强感情意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与同事的感情,是我们工作的强大力量,感情越深,战斗力越强,但决不能搞山头、拉帮派;与商人的感情,是我们经济发展的基础,要懂商、敬商、安商,取得企业家的信任,不能居高临下,更不能颐指气使,搞哥们义气。要认清我们的责任,就荆州而言,反腐倡廉和发展是一个共同体,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不该用的坚决不用。

    李新华强调,从严治党就是要从严治吏,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县、市两级纪委要集中查办案件,坚持正风肃纪,不能当稻草人、老好人。要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以过硬作风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建明主持会议,他要求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明确“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在党的建设上,要全面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明白人、清醒人,不做糊涂官;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违纪案件入手,加强防范。要履行好“两个责任”,结合聚焦“四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变过去的思维观念和工作方法,真正把“两个责任”抓紧抓实。要追究在履行“两个责任”过程中的失职行为,实行责任倒逼、责任倒查,对没有履责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汉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曾庆祝出席会议。

    会上,松滋、石首、洪湖、监利、江陵等县(市)党委、政府及纪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