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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监察局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4-04-17


   日前,荆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情况,保留或继续参与18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27个,精简8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去年10月以来,荆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对原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通过扎实工作,共清理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145个。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保留或继续参与18个(含阶段性工作暂时保留或继续参与的4个),取消或不再参与127个。4月14日,市纪委监察局将清理调整情况通报全市贯彻执行。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指出,今后,相关部门在新设立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时,如该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内容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关联不紧,就不再将纪检监察机关列为成员单位。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大对涉及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