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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启动
信息来源:荆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14-04-02

 

    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问题,从4月开始,我市将从八个方面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涉及吃空饷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这八个方面是:一、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或无在编记录进入财政供养人员范围发放工资行为。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履行组织审批手续超职务职级兑现工资待遇的行为。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无故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注销编制和核销(减)工资,仍领取工资福利的行为。四、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到事业单位、企业任职后,不转行政工资关系或“两头占”的行为。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后,未按规定注销编制和核销(减)工资,仍领取工资福利的行为。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行为;离休、退休人员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的行为;离休、退休人员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的行为。七、机关事业单位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行为;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行为。八、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形式的吃空饷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在2013年、2014年1月和2月中,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外)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及补助的人员。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开始,8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审核反馈、整改规范、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是0716—8440657,举报邮箱:jzsjf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