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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强调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 发布时间:2014-01-26

 

    1月23至24日,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在武昌举行。全会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第一次大会并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主责主业,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和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指出,2013年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取得阶段性成果,发现违规问题2335个,处理3107人。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立案6307件,同比上升14.7%,处分618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69亿元。深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涉及金额4.3亿余元,处理1800余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新任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初任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在全国率先晒出4313项行政权力清单,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至286项,保持全国最少。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
    全会要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全会部署了2014年要抓好的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纪律建设,着力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三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六是担好执纪监督责任,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会上,黄石市、咸宁市、随州市、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国资委、湖北大学、省农村信用联社等8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等情况,并公开接受现场提问和测评。全会还对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评优胜单位和十佳特色工作项目、优秀工作项目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