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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湖北反腐倡廉“铁军”—湖北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综述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 发布时间:2014-01-23

 

打造湖北反腐倡廉“铁军”
——湖北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综述


  2013年,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以建设反腐倡廉“铁军”为目标,打出了一套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组合拳”,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领导率先垂范,推进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常委中心组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省纪委常委务虚研讨会,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班子成员、厅室主任学习情况。各厅室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学习责任,扎实推进“星期四”业务学习活动。

  坚持领导带厅室、机关带基层,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进行一次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暗访,深入实际、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增强了学习的实践性、实效性。

  积极落实和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厅级以上干部全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用车、个人住房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2013年,省纪委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知识讲座16次,班子成员人均下基层调研70天,在省部级以上报刊人均发表文稿2篇以上。

  创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

  针对派驻机构力量配置分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2008年以来,湖北省在试点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分3个层次推进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在省级层面,组建了2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20个仅配1名纪检监察员的省直部门实施监督;在省财政、交通等4个省直部门实行直接派驻改革试点,重点对审批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的部门实施监督。

  在市级层面,选择4个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综合派出改革试点,探索发挥市直派驻机构作用的办法和措施。

  在县级层面,全省103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较好地解决了派驻力量分散、监督乏力、同体监督难的问题。

  从改革的实际效果看,一方面,改变了一些部门单位多年来“零办案”的局面,办案工作得到加强;另一方面,一些纪检组长不敢监督的局面正在改变,监督工作得到加强。

  实施能力素质工程,着力提升干部工作水平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湖北省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推进。

  出台了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就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工作从制度、措施、时间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划,并以实践锻炼、业务培训、交流轮岗等六大配套性“子工程”加以强力推进。

  创新提升能力素质的方法。抓好传统的教育培训,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13期、培训1518人次;依托中纪委监察部培训干部13期、355人次。坚持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开展“一带一”活动,开展办案能手、业务能手、文字能手评比活动,厅室每月、委厅每季开展1次文稿点评活动。坚持案件“主办人”制度、网上在线学习制度、青年干部夜校制度等,努力实现“领导干部成为专家权威、中层干部成为行家里手、一般干部做到应知应会”的目标要求。

  加强业绩登记考评工作,形成用实绩评价干部的导向

   去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在深入试点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委厅机关工作人员业绩登记考核办法》,将各项工作任务量化,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具体来说:一是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要求每名干部对当天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都要如实填写,委厅领导及干部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二是认真开展好工作点评。要求室主任对本室干部每周完成工作情况写出评鉴意见。委厅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由各厅室报告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管领导进行大会点评。三是做好业绩评比及结果运用。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开展业绩考评并进行通报表彰,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从平时业绩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同时,对业绩考核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努力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打通入口、畅通出口,保持队伍活力。注重多渠道、多方式、重实绩选拔干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室主任4名,通过“两推一述”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2名、非领导职务干部2名。

  加大干部对外交流力度。积极争取省委和组织部门的重视,向外交流厅级干部2人。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结合新进人员定岗和内设机构人员配备调整,共轮岗83人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大挂职锻炼力度。选派2名干部到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工作,选派3名干部到基层挂职和参加新农村建设,抽调11名干部参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协调2名新疆博州干部到武汉、咸宁挂职锻炼。

  按照建立严把入口关的招考录用机制、民主公开的选拔任用机制、合理流动的交流轮岗机制、严格管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升能力素质的教育培训机制的总体思路,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好、培养好、使用好。如在进人用人问题上,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公开遴选﹢竞争上岗﹢两推一述”的基本模式;注重从基层一线选人、选机关急需的人。在竞争性选拔干部方面,既不唯分取人、也不唯票取人,选拔任用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程度高、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从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的要求出发,坚持把厅室主任选拔范围扩大到市(州)纪委、省直派驻机构和公检法系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湖北省扎实开展对市(州)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确定了68个特色项目,推进全省整体工作上水平。认真开展“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评比活动,着力推进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台阶。

  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业,强化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风室,新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和绩效管理监察室,新成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检查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7个,案件检查室编制由55名增加到71名,占机关行政编制的1/3。内设机构调整后,省纪委、监察厅内设机构总数、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数保持不变。

  持续开展优质案件评比活动,着力推进办案工作上水平。特别是在查办案件方面,省纪委、监察厅明确要求,要把敢不敢办案、会不会办案、能不能办案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办案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记功、嘉奖和通报表扬,鼓励干部办大案、办铁案,全面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

  强化监督管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强化内外监督,是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铁军”的重要做法。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纠风执法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干部选拔任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等“六大权力”的运行,排查可能出现的主要风险点27个、风险表现形式59种,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工作规范,强化流程管理,加强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引发的廉政风险。

  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工业、农业、维稳、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干部人事、基建、财务等工作,防止因分工不当而引发违纪法违问题。坚持“一案一回访”制度,促进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作风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坚持正人先正己。制定下发《委厅机关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清退工作。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中出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丑,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2013年共调查核实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信访反映8件,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襄阳市纪委监察局高举“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旗帜,开门测评,主动接受评议代表监督;开门“断案”,主动接受审理对象监督;开门服务,主动接受挂点企业监督;开门纳谏,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这一开创性推进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让权力晒在阳光之下,赢得了人民的满意和社会的认可。

  ……

  “铁肩”担大任,“铁军”铸铁魂。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