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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5名干部“为官不为”被问责
信息来源:监利县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4-11-10


    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监利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并调查核实,县城区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存在不按物价标准收费、议价收费、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出行,给监利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其中,暴露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的“为官不为”问题。

    为了严明纪律,促进相关人员“守土尽责”,县纪委对县交通运输局5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对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钟明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对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监管不力,存在慢作为问题的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2014年9月29日负责县城市客运管理所工作)李亚军诫勉谈话、代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半年处理;给予对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监管不力的县城市客运管理所业务科科长吴先军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免职处理;给予对出租车运营价格监督检查不力的县物价局党委委员、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吴保军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对出租车计价器的检定、维修服务不到位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所所长王辉志诫勉谈话处理。

    县纪委对上述处理情况在全县公开通报,要求全县各地各单位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履职尽责,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为官不为”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