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松滋市、乡镇两级纪委积极推进“三转”,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日前,松滋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了四起典型问题查处情况。
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1、2015年1月25日,松滋市政协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雷正柏因公驾驶公车出差到武汉后未及时返回,期间于1月26日下午将公车违规停放在武商摩尔城地下停车场。2015年4月13日,松滋市纪委给予雷正柏党内警告处分。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2012年至2014年,松滋市万家乡金狮小学校长李泉和后勤主任王正权在任职期间,自立名目发放津补贴22670元。2015年5月21日,松滋市万家乡纪委分别给予李泉、王正权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大操大办问题
3、2015年2月6日,松滋市涴市镇同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冰峰在家举办新居落成宴,违规收受礼金15800元。2015年2月12日,松滋市涴市镇纪委给予王冰峰党内警告处分。
4、2015年1月25日,松滋市电视台综艺部主任向松柏在家为其父举办生日宴,违规收受礼金7600元。2015年4月13日,松滋市纪委给予向松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荆州市委七条意见,属于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从这些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委要冲着纪律、规矩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不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以实际行动推进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