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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通报9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监利县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9-01

    1、监利县柘木乡华垸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小勤,利用职务之便,在修建村级公路中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监利县容城镇城西村委会原副主任兼出纳胡敏,利用职务之便,在社区拆迁补偿工作中虚报冒领房屋补偿等各项补偿款,伙同他人挪用该村墓地经营、菜场租赁收入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3、监利县容城镇城西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昌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该村群建桥土地征用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4、监利县容城镇七根檀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才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容城镇后河整治工程工作中,以虚报、冒领手段非法占有房屋拆迁及附着物清除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5、监利县上车湾镇支刘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太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家危房改造和“以机代牛”补贴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6、监利县毛市镇平田村原党支部书记聂先荣,利用职务之便,在协调“精源玻璃”企业围墙修建工程中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7、监利县新沟镇熊马村原党支部书记熊云山,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该村通村公路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8、监利县朱河镇李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亚英,伙同其他5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6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中李亚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余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9、监利县朱河镇双石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成勇,因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