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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7-3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荆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荆州市纪委监委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调度督办,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扛牢政治责任抓整改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12月28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24年1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2024年1月12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荆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35个问题,细化91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2024年1月15日,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打牢坚实基础。

  (二)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委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同时督促相关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积极谋划整改举措,推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跟踪督办抓整改

  组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领导领办、责任部门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工作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市纪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干部监督室负责督查督办,坚持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化政治监督

  1.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综合监督清单,采取“室组”联动方式开展督导,并对监督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对耕地保护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制定《荆州市耕地保护专项监督联合督查工作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常态化监督,线索移交等,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件。配合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对相关人员给予了组织处理。制定《关于开展荆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跟进监督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荆州市洪湖水质改善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跟进监督的工作方案》和《荆州市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追责问责实施方案》,成立市县两级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监督工作专班,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跟进监督,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启动驻点巡察工作,对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开展“点穴式”巡察,深入挖掘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不力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针对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制定追责问责实施方案,成立问责工作专班,制发工作提示,“室组地”联动开展实地督导,督促相关部门溯源排查、追责问责。

  2.监督推动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按照《关于开展宜荆荆都市圈建设跟进监督的工作方案》要求,动态更新跟进监督清单,通过“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有关部门对宜荆荆都市圈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并定期报送监督工作情况。

  3.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深入分析市管“一把手”检举控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关情况简析。深刻汲取何光中、黄祥龙等典型案件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反映“一把手”信访举报处置方式从严把关,精准提出处置意见。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的通知》,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方式、谈话准备、谈话效果等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2024年谈话工作。

  4.切实履行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的有关单位,责令其说明原因并作出书面检查。制发《关于深化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的通知》,明确销号审核标准以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反馈审核意见的时间要求和具体流程,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监督,对审核程序不完善、佐证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二)关于推进正风肃纪

  1.深入纠治“四风”。聚焦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制发严明纪律通知和典型案例通报,向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严明纪律形成震慑。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四风”问题。持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

  2.强化督导推进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制定《关于对市直各部门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对清廉建设、纪律教育、网络行为专项整治等开展调研督导“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对71家市直部门、8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进行调研督导,形成《2023年全市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调研督导情况通报》,并逐一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就有关市直单位党组织未深入开展“以案五说”问题,制发《工作提示函》,并同步抄送对口联系派驻(出)机构,督促限时完成整改。

  3.深入推进清廉荆州建设。聚焦2024年清廉荆州建设工作要点,加大对7个清廉载体品牌建设统筹指导力度。开展清廉建设调研督导“回头看”,对调研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反馈函》,明确整改销号标准和完成时限,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把清廉国企建设情况纳入对7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见行见效。及时就存在的有关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限时完成整改。

  (三)关于持续惩贪治腐

  1.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程序。对巡视移交等重要问题线索加强筛选研判,强化处置标准,对反映的问题全面细致核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并对核查结果从严把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该放的放、该挡的挡、该查的查,做到宽严有度。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有效处置问题线索。打造“案件质量微课堂”,开展优秀案件、优秀审理文书评查评比活动,持续完善日常审核、全面评查、专项整治机制,带动案件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2.做实做细信访件处置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做实告知反馈程序工作的通知》,长效规范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做实实名信访告知反馈程序,实现信访举报归口接收、受理办理、办结反馈、数据运用等环节全周期闭环管理。强化信访举报办理日常督导和调度,切实提高办结率。针对省委巡视期间转交的涉及有关地区信访件,已督促立行立改,于巡视期间完成办理。

  3.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扣“查、改、治、评”四个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领域问题查处力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检控类信访分析,服务监督执纪执法。

  4.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质效。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健全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质效评查,形成问题清单和纪检监察建议质量分析报告并及时反馈,督促各地各单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1.统筹推动内外监督衔接协同。针对内外监督衔接协同信息沟通不充分、线索移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推动完善配套机制。探索建立监督信息共享目录,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

  2.强化基层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具体举措。以沙市区纪委监委全国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基层监督有效路径,统筹推进全市基层监督工作提质增效。督促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三资”提级监督,持续加强基层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小微权力清单、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

  3.严格执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规定。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问题线索处置的规定,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分析处置专题会议制度,从严把握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提升巡察问题线索质量,严格限制函询处置范围。

  (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规则》并严格执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会上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支持,加大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交流、选任力度。采取遴选、考录、竞争性转任等方式,科学设置年龄、专业等条件,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科学制定2024年全员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积极争取调训名额,有序组织纪检组长、中层干部等业务骨干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委党校调训。修订完善《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借用人员数量和借用时间,并实行委托人员、跟班学习人员、系统外挂职人员分类建账、分类管理。开展借用人员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回头看”,严防出现违规借用人员现象。

  3.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效。组织召开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选优配强机关党委班子。扎实开展党建活动,每月突出一个主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等,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统筹协调好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组织好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指导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分层分类强化派驻机构业务培训,精准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坚持“以考促干”导向,对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按期处置情况、办结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成案等情况开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采取月通报制度,定期对派驻机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5.强化案件审核把关。把握纪法规定和政策策略,准确理解适用“纪法罪”三类案件差异化证据标准,紧扣问题违规与需责任追究两个要件,从严把握立案标准,审慎稳妥提出处理意见,对案件事实作出精准定性。

  (六)关于组织开展教育整顿

  1.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建立部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负责人、分管领导四级审核把关机制,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高质量组织开好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紧严管严治制度“笼子”,重点围绕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优化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行使,形成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监督类制度性成果25个。针对省纪委监委第三轮督导反馈的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已全部销号完成整改。针对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理质量专项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定期核查等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的准度、力度和密度,严格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督促机关各部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干部家访,运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3.加大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力度。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既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又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事创业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查否信访举报调度督办,推动承办单位常态化以适当方式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维护名誉、消除负面影响,精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4.扎实开展化解重复信访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重复举报件进行起底清仓,认真进行反馈,着力提升群众满意率。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动重复信访举报常态化治理。针对省委巡视期间反馈的涉及有关地区信访件,已督促立行立改,于巡视期间完成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纪委监委将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保持定力、持续用力、精准发力,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守政治担当,力度不减抓好整改落实

  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着力在制度建设、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等工作上下功夫,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

  (二)坚持标本兼治,高标准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倒查制度缺陷,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完善一批管长效、利长远的制度机制。特别是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制度体系,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拓展整改成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巡视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在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再加力度、再强措施,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荆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8月19日。联系方式:电话0716—12388(工作日8:30—17:30);邮政信箱: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屈原路37号荆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电子邮箱:jzjwxszg@126.com。

  
 

荆州市纪委监委机关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