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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湖北标本兼治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将监督融入基层治理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发布时间:2021-04-07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湖北省纪委监委不断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小微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通过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督力量,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力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厘清责权,推广权力清单制度

  管住小微权力,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严查严惩“蝇贪”的同时,首先要堵塞漏洞、源头治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在先期安排开展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湖北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全面推开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小微权力运行“划跑道”。

  该省纪委监委动员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公共事务、公共资源的管理,分级分类定权力、定流程、定责任、定公开方式,让基层干部照单用权、群众照单办事。

  聚焦精准扶贫、涉农补贴发放、镇村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小微权力运行,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厘定权力清单为抓手,纷纷因地制宜推出各具特色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武汉市分层制定57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49项社区小微权力清单;罗田县紧盯村“两委”成员,推行村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个清单”制度,做到“事事有章法、处处有遵循”;公安县斑竹垱镇从基层最易发生腐败的地方入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对象,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小微权力运行配套管理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按章办事。

  有了小微权力清单,还需要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

  武汉市江汉区针对社区小微权力开展政治巡察,制定延伸巡察社区党组织“三个聚焦”的监督清单,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300余个;秭归县杨林桥镇纪委根据县里下发的小微权力运行清单,制定“城乡低保核查全过程监督重点”,梳理出低保对象认定、低保金给付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21条监督重点,组织村(社区)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堵塞小微权力运行漏洞。

  深化改革,配齐配强监督力量

  做好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需要一支强有力的监督队伍。

  湖北省纪委监委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几年来,省纪委监委聚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从统一推进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派驻监察室、赋予相应监察权限,到规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专责,推动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再到指导全省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通过深入推进县乡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真正把职责专下来,让监督更有抓手。”湖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省1260个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已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190名,25905个村(社区)全部实行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二合一”。

  全省各州、县(市)纷纷结合当地实际,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为监督插上“翅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探索建立“1+3+X”村级监督模式,即“一名村纪检委员+3名廉情监督员+多名群众代表”,通过全过程参与、全领域监督、全覆盖走访,对“微权廉情”实行动态、静态两项清单上报,对村“两委”用权不规范等行为及时叫停、纠偏;当阳市纪委监委严把村级纪检委员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品质关”“能力关”,建立村级纪检委员奖惩制度,制定村级纪检委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通过线上线下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管教育;十堰市茅箭区结合小微权力清单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制定“履责清单”,履责清单主要包括10项工作职责、6项工作权限和5项工作制度,使纪检委员人人责任在肩。

  因地施策,织密权力运行防护网

  要做好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仅有一个清单制度是不够的。面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情况和层出不穷的各类问题,基层监督需要多点出击、全面发力,标本兼治、管住长远。

  为此,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导督促各地采取多种措施,织密小微权力运行防护网。

  “大杨垱,居枣北,创清廉,不等闲……”最近,一则由“全国文明村镇”枣阳市杨垱镇桃园村原创的清廉村居“三字经”在当地广为流传。走进该村,路边廉政标语鲜艳夺目,院内廉政文化长廊故事鲜明,墙体宣传画用款款细语提醒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用权。这是枣阳市狠抓“十进十建”,通过廉洁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用权的具体体现。

  嘉鱼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聚焦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信访受理、审查调查等工作环节,围绕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信访接待、信息报告、谈话提醒、宣传教育、协调配合等职责制定出台五项工作制度,绘制工作流程图,对调查措施进行规范细化,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为了让小微权力清单落到实处,巴东县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并在322个村(社区)构建“线下+线上”监督平台,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在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村务、财务和便民服务信息。

  十堰市郧阳区对已出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完善《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等制度办法。同时,对349个村(社区)全面推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服务,规范村级会计核算行为,避免村(社区)自己记账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

  “小微权力透明,百姓心里才会亮堂。”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治理微腐败,必须无“微”不“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始终让监督融入基层治理之中。(本报记者 李钦振 通讯员 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