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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监利:让“十五不准”成为“行为指南”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18-11-22

  “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带来的危害可能会更大。我们作为办案一线人员,一定要时时对照‘十五不准’行为规范,针对岗位风险点,提早做好防控措施,不断增强免疫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做到依纪依法办案。”近日,在监利县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十五不准”专题学习会上,该室负责人毛锋与大家交流学习心得。

 

“十五不准”专题学习交流会

  自《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出台以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制“十五不准”书签卡和漫画小手册,发放到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上,实现时时提醒,处处警醒。

“十五不准”学习宣传漫画小手册

  同时,迅速开展系列学习贯彻活动,在县纪委常委会、支部主题党日、周五集中学习活动上,一级一级传达学习、反复深入讨论,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真正让“十五不准”成为指导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指南”。

  一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县纪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干部监督室负专责,广大干部人人有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同步推行常态化廉政家访,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纪律约束常态化。

  “‘十五不准’行为规范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艾春表示,将对违反“十五不准”行为规范的绝不护短,从严问责处理,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经得住考验、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树立良好形象。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坚持刀刃向内,主动出击,已先后开展内部作风纪律督查5次,给予4名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通报批评处理1位乡镇纪委书记。

链接:http://www.hbjwjc.gov.cn/jcdt/1104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