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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荆州:以“铁纪”护航长江大保护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0-10-29

  10月27日,荆州市委8个长江大保护专项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将利用40天左右的时间,完成对8个县市区长江大保护提级交叉专项巡察。

  2018年以来,该市市县两级巡察机构采取点穴式、交叉式、提级式等多种形式,开展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项巡察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5个,不断推进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落实。

  保护长江生态,增进民生福祉。为确保长江大保护工作落地见效,该市坚持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双管齐下”。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不断夯实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的基础。

  江砂是缓冲江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同时还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堪比“水中淘金”的非法采砂更是因有巨额暴利,使得不少“采砂大盗”铤而走险,盗采、滥采行为不仅破坏了长江堤岸,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也破坏航道危及航行安全,极易引发水上事故,更与长江大保护工作背道而驰。

  为彻底整治长江流域荆州段非法采砂问题,该市把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与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对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问题紧盯不放,打沙霸、打船霸、打“保护伞”,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全市共查处充当非法采砂人员“保护伞”问题54个,问责党员干部114人。

  9月29日,湖北卫视《扫黑除恶进行时》栏目,对该市长江流域首例非法采砂涉黑命案进行了报道。这是长江大保护中首起被判处死缓的案例:主犯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在长江大保护中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给予严肃的党纪政务处分。

  重拳出击,重锤连落。2018年以来,荆州市对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不力问题共问责4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1人,组织处理266人,真正让环保红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为精准发现问题,该市利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实行快速核查,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列出整改清单,并对相关党政“一把手”进行工作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督促各地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该市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查处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不力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督促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荆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荆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高生态环境类指标考核权重,让各地各部门行为有规范、落实有遵循。

  “长江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凯表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用精准监督为长江大保护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