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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制发审理工作流程规范 助推派驻机构案件质量提升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2-06-27

  “《审理工作流程和参考文书样式(试行)》已经由市纪委常委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要通过规范化办案,不断提高派驻机构执纪执法水平……”。6月23日,在派驻机构案件质量工作推进会上,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强调。

  为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构建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机制,近日,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参考文书样式(试行)》,并以正式文件印发。《工作流程》规定了纪检监察工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的流程和文书格式,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委的案件审理职能,为做好案件质量把关、处分平衡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

  推进会上,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文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移送审理工作的程序和规定,共19条。主要是对文书和程序作出规定性要求,规定了受理条件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党组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案件;移送审理时应报送的15项材料的具体内容;形式审核应当在3个⼯作日、正式审理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同时,还明确了纪检监察组与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进行沟通会商、分歧解决的途径和流程。第二部分是移送审理的文书式样,共有22个文书式样模板,包括移动审理函件、审核登记、审理审批、案件审理报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等相关文书,做到格式和标准的统一。通过规定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使移送审理案件在形式上要件齐备、统一规范,最大限度避免返工;同时促进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时严格按照违纪违法的构成要件取证,在文书写作时逻辑清晰、突出重点,让事实、证据、党纪法规适用等一目了然。

  会前,纪检监察工委还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办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先后收集印发了两套业务学习材料,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规范办案、定性量纪、文书制作上提供政策参考。

  会后,同志们纷纷表示,推进会提振了精神,鼓舞了士气。今后,要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做好案件办理的基础工作,把握办案的时效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黄琛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