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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用好“第一种形态” 确保约谈不“空谈”
信息来源: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 发布时间:2016-09-28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自入驻以来,多措并举,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约谈”,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约谈前,做足功课。派驻纪检组在对党员干部约谈前,对约谈对象的工作作风、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多方了解,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确保谈到要害,谈出效果。

  约谈时,有的放矢。派驻纪检组在对党员干部约谈时,坚持因人制宜、因事施策的原则,不搞“千人一面”,问清事实、点到要害、直击内心,让谈话对象思想受到震动,内心受到震慑,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约谈后,确保实效。派驻纪检组与党员干部约谈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杀出“回马枪”,对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回访,对拒不改正的,严格追责问责,防止“一谈了之”,提升“约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