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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评查双施”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2-27

  “宋某违纪材料被审查调查人没有签写见面地点。”“李某违纪案中调取的书证复印件不符合证据形式要件,没有存放单位印章……”

  “请尽快来领取评查卷宗并进行整改,我们将于5日后查看整改情况。”

  ……

  近日,沙市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时,指出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这是该区纪委监委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在“找茬”“挑刺”中严把案件“质量关”的一个生动实践。

  沙市区纪委监委坚持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结合工作实际“量身定制”《审查调查工作实操手册》《案件审理质量评比标准》,从线索管理、办案流程、办案质量等八个方面明确23条审查调查工作办法,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五个方面细化18项评查内容87条扣分情形,明确案件质量标准及要求等内容,同时严格案件审理工作流程22条、细化整套文书制作,划出规范化标尺、推进全过程管理,让各案件承办部门从线索受理到立案程序、涉案财物处理、卷宗装订等环节有“标”可依,重点有效解决“案件质量不均衡”“案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高某违纪案任职文件缺失……经评查,得分为95分,请尽快完善整改。”“经过交叉互查,才发现平时案件办理中忽略了一些自己没有注意到的‘小问题’,今后我将更加注重各处细节和标准……”

  有“标”可依,也要用“标”有方。“定性不精准?”“手续不完备?”……该区纪委监委创新案件评查工作形式,以问题为抓手,找准“点位”、理清“根源”、破解“难题”、堵塞“漏洞”,前移案件质量评查端口,增加自查自纠环节。在阅卷评比前,要求各案件承办部门按照案件审理室下发的《案件审理质量评查评分表》,逐项对照评分细则“自己打分”“自己查纠”,并将自查表与案卷一同交于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查,提前解决“程序不规范”“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以“查”促“纠”,也要以“评”促“改”。定期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专班开展“集中评”,组织“室、组、地”20余个案件承办部门进行“交叉评”,随机从各镇(街道)、委机关各相关部室组中抽查各领域专项整治、群众“急难愁盼”及职务犯罪等重点案件,通过案件质量点评会、“晒分评查”等方式,围绕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文书规范等关键点,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阅卷评比,有效发现“定性不准确”“证据不齐全”等问题。为防止评查“一评了之”,在阅卷评比后,逐项梳理问题清单,形成评查意见,逐一反馈受评单位,限定整改期限,强化跟踪督办,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形成“自查-评查-反馈-整改”工作闭环机制,同时将案件质量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切实发挥案件评查最大质效。

  今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2次,按照A类为优秀,B类为良好,C类为合格的标准划分等次,A类案卷达80%,共发现“主体身份材料缺失”“调取书证不全面”“证明材料不充分”“程序瑕疵”等问题20余个,现均已完成整改。

  “无质量不办案!对案件‘评查双施’,就是为了给案件‘提质增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灵活运用‘常态评查’‘辩论评查’‘会议晾晒’‘回头看’等方式,紧抓案件办理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解剖’,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原因,查改并重、常态长效,不断完善案件质量工作闭环体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史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