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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的物业费退回来了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13

  “没想到你们纪委能这么快就帮忙解决掉这件烦心事,太感谢了。”近日,在沙市区滨湖国际小区物业中心进行的物业费清退现场,该小区业主刘某激动地对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前不久,沙市区纪委监委在滨湖国际小区深入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不透明问题监督检查时,居民刘某等人投诉反映小区某物业公司已退场近4个月了,迟迟未将预收的物业费退还给业主,希望纪委监委能够调查清楚。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在收到投诉之后的第一时间,调查组带着众多业主的诉求立即到社区进行核查。

  “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什么退场?是否依规定办理退场手续?退场后预收的物业费用为什么没有退还给业主?”调查组侧面了解得知物业公司两个月前就已在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登记。

  既然已经依照程序办理退场手续,物业公司为什么还不启动物业费清退事宜?

  调查组随即前往区物业服务中心,对某物业公司退场的进展状况及物业费清退政策进行询问。“该物业公司退场手续还在审核之中,预收的物业管理费也将依据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由物业公司按照规定进行退还。”区物业服务中心干部闪烁其词地回复道。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你们要进一步简化物业退场处置程序,提升效能,督促物业公司加快物业费退还的处理进度,做到应退尽退,把物业管理服务送到群众心坎里,让居民群众满意舒心。”针对物业公司退场处置效率较低的问题,调查组当场对区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负责人提出工作建议。

  第二天,调查组联合区住建局召集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会上,物业公司就预收的物业费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有效的物业费退还方案,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同意。会后,物业公司通过张贴退费公告、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积极联系居民。截至目前,已成功退还396户业主,总计约23.6万元的物业费。

  下一步,沙市区纪委监委将继续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压实工作责任,促进沙市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