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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清廉村居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27

  近年来,监利市纪委监委督促乡村振兴局坚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聚集“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把“护廉、助廉、育廉”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在守底线上“护廉”

  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监利市乡村振兴局积极调动和发挥全市278支驻村工作队、834名帮扶干部作用,会同村“两委”干部和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常态化走访,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各类帮扶政策落实的评议与监督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监督网络,确保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规范。

  全市纳入监测对象1755户5508人、已消除风险1358户4124人,经“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市级确定(数据比对)”层层把关,做到所有纳入监测对象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共核查线索7680条,查实问题违反政策线索502条,追缴资金22.3568万元。移交乡镇纪委线索279条,累计问责895人次。通过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专项督查,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切实保障乡村振兴高效推进。

  在抓发展上“助廉”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2022年全市统筹资金5.8673 亿元,实施项目91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41个, 资金1.662亿元,共关联18个乡镇49个村,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550万元以上,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参与生产务工 2000人次以上。

  为确保衔接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公权力不再“脱缰”,市乡村振兴局在《湖北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负面清单,建立健全衔接资金公开公示、监督管理和考核制度,对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绩效结果运用, 完善资金内控操作规程, 同时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在促振兴上“育廉”

  坚持打造“党建引领、多元互动、全面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指导基层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创建,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开展“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倡导廉洁文明家风,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赋能乡村治理,助力清廉监利建设。

  进一步拓展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内涵,注重卫生清洁与绿化美化相结合、节点性活动与常态化机制相结合、培养习惯与成风化人相结合、表扬激励与工作督促相结合,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台阶。荒湖管理区采取 “十户联治”“四级联保”“四位一体”多策并举,充分发动群众,激发内生动力,被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表彰为2021年度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单位。今年全市计划建设1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15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打造5条高速路口沿线示范带,为清廉村居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