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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四字诀”开展第十七个宣教月活动
信息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6-05-05

  连日来,松滋市突出主题,多法并举,全市上下联动,迅速动员部署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实际行动营造学法规、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突出“学”字。凸显学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学习。层层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报告会、专题辅导会,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做到“三有”,即有学习签到、有学习笔记、有讨论记录。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学习宣传专栏、廉政文化墙等阵地,加强教育活动宣传,推进党内法规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

  突出“警”字。组织参观监区促警醒,以典型案件促警醒,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依托松滋市看守所,新建全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乡镇、市直部门为单位,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发放警示教育片,编发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开展剖析。并督促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学习讨论,深化学习效果。

  突出“实”字。督促各地各部门正确处理好工作与教育的关系,合理安排教育时间,做到“三化”,即教育形式多样化、主题明确化、活动痕迹化。立足本市实际,实行“六结合”,即将宣教月活动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结合,与强化履职尽责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与集中治理“不作为”问题结合,与开展“六项专项整治”结合,与查纠“四风”结合,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生命力。具体做到“五落实”,即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活动方案、落实文字记录、落实实物图片、落实整改措施。

  突出“督”字。将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纪委(纪检组)纪检监察绩效考评内容,认真组织考评。督促各级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开展“三查”,即查记录、查笔记、查签到。对图形式、走过场的,及时批评教育,严格督促整改。(张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