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依法维护举报人权利,洪湖市纪委选择部分信访举报件试行举报人信息与信访件问题线索分离转办机制,进一步完善保护举报人措施。
该市纪委明确,分离转办信访举报件范围为转办乡镇纪委的一般署实名信访举报件。对分离转办信访举报件一律实行摘抄转送,信访举报件办结审核通过后,市纪委信访室再向承办单位移交署实名举报人信息,由办理单位负责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