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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五化”措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
信息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11-06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认真落实省纪委警示教育会精神,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不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松滋市纪委采取五项措施严管严教。

  学习课程化。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市本级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问题通报、全省查处的纪检干部违纪典型案例、侯长安书记在警示教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在学习中,该市采用课程化教育,做到每周一课,每课有讲解、有讨论,以此不断深化学习效果。

  谈话经常化。该市逐级强化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一对一的谈话,做到“四必谈”,即:纪委主要领导与委局班子成员、乡镇(部门)纪委书记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必谈,部室负责人与所属干部必谈,乡镇纪委书记、垂管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与所属干部必谈,指问题、防苗头,扯袖子、敲警钟,以此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承诺公开化。在开展学习、谈话的基础上,该市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派出纪工委,以及乡镇纪委、市直垂管部门纪检组(纪委)为单位,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职责,从严从快查处“灯下黑”、只说不练、只诺不践问题。

  教育现场化。该市依托松滋市看守所,新建警示教育基地。并按照“看、说、思、悟”的流程,分期分批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到现场开展以案说法教育。

  自查台账化。该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八不准”行为规范为镜子,严格对照检查,深入查纠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自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认真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