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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落实“四字”严管纪检监察干部
信息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9-17

   近期,松滋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学”、“谈”、“查”、“诺”四字措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以实际行动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

    组织全员“学”。该市纪委加强警示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学习该市涴市镇纪委书记成在浩违纪典型案例,并组织讨论,人人谈感受、谈心得,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板起面孔“谈”。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早扯袖子,早敲警钟。具体做到“四必谈”,即:市本级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委局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室主任必谈,室主任与本室干部必谈,乡镇纪委书记、垂管部门纪检组长与分管干部必谈,不漏一个单位,不掉一人。对所谈的内容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深入开展“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是否以案谋私、是否接受吃请、是否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是否向部门打招呼办私事、是否接受请托打探案情、是否私驾私用公车等,深入开展自查。督促干部监督部门认真开展明察暗访,严查“灯下黑”问题。

    公开对外“诺”。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公开作出“八不”廉政承诺。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