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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对线索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荆州区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6-30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近期,荆州区纪委监察局出台线索管理规定,紧扣线索的收集、分流、初核调查、结果反馈等环节,加强对线索的全程监督管理,为纪律审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归口管理,建立台账。加强线索归口管理,明确规定12类情形的线索由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线索报告表》、《线索登记薄》进行规范登记。对不按规定移交线索的严格追究责任,有效防止了线索流失。

    集中排查,规范处置。成立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对集中管理的线索每月进行一次集体排查,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对线索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区纪委案管室及时登记《线索分类处置台账》,根据分类处置意见对相关线索进行分流转办,并填制《线索转办单》、《线索承办表》。全区线索的分流工作由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去向清楚,规范了线索统一出口管理。

   跟进督办,跟踪反馈。区纪委案管室对分流转办的线索进行跟踪监管,全面、准确和及时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并跟进督办催办。实行预警机制管理,提前10天对临近时限的线索承办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线索,采取限期说明情况或申请延期办理,做到每个线索都有着落、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