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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
信息来源:沙市区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6-12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部署,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做好纪检监察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意见》精神,沙市区纪委监察局厘清职能、找准定位,聚焦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主业,大力实施内设机构调整,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工作实效。

  调整机构 准确定位
  整合5个机构。将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和调查研究室合并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效能监察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
  重组2个机构。撤销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室,将原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室的干部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职责整合,设组织部;将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工作、预防腐败工作职责整合,设宣传部。
  增设2个机构。增设纪检监察三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
  保留4个机构。保留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一室、二室。

  整合力量 优化配置
  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根据班子成员的个人特长,将熟悉业务的班子成员调整到负责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一线上来,对重要的部室实行常委和分管副书记双重领导或由书记直接领导。
  充实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力量。将各派出纪工委与对应的纪检监察室整合,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将委局干部重新调配,配齐配强各部室力量,强弱互补,把更多的力量充实到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一线上来。
  成立案件检查协作区。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工委)分别划定了联系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实行协作区办案,加大全区查办案件力度。内设机构调整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内设机构人员总数的80%以上。

  激发活力 提升效能
  优化干部队伍配置。将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的优秀干部安排到重要的岗位牵头负责,全面锻炼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实行轮岗交流。根据各部室职责分工合理调配干部,加强各部室之间干部交流,为执纪和办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提高工作实效。
  以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干部工作日报制、委局月通报制和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庸政懒政等相关问题,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