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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三加强”促乡镇纪委履职尽责
信息来源:石首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5-03-18

    2014年以来,石首市纪委贯彻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加强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和检查督导力度,促乡镇办区纪(工)委履职尽责。

    加强统一领导。印发《关于市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办区纪(工)委、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乡镇办区纪(工)委、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乡镇办区纪(工)委的领导、监督和管理。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中排名和分工规定,对调整后的分工实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向“签字背书”。建立乡镇办区纪检监察干部电子档案,详细录入教育培训、工作履历、配偶子女亲属、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市纪委常委、业务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对乡镇办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类指导。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抽调参与办案等形式,及时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去年,市纪委按照“方便工作、统一管理、有序推进”的原则,建立了“1+1+X”的协作办案模式,即一个检查室带一个纪工委带几个乡镇。将15个乡镇办区按地域划分为4个片区,加强力量整合和对口联系,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检查督导。制定出台《乡镇办区纪检监察工作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将执纪监督、党风政风建设、案件查办、体制机制改革和队伍建设作为重点,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办区纪(工)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对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排名。同时,市纪委定期组织召开乡镇办区纪(工)委工作汇报会,通报各乡镇纪委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约谈、指导。2014年,先后约谈乡镇纪委书记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