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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突出“4+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考评
信息来源:监利县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4-01-02

    本网讯 近日,监利县成立由县委常委带队的十个考核检查组,突出“4+1+1”(即四查、一找、一落实),分别对全县23个乡镇场和66家委办局落实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效果较好。
    四查:一是通过述职述廉查责任落实。召开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会议,要求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向全体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对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抓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情况等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代表班子集体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让全体干部进一步了解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二是通过民主测评查履职效果。下发民主测评表,由各单位全体机关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等分别对党、政正职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等5个方面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查看履职实效。三是通过调阅资料查工作实绩。通过调阅一年来的工作档案及相关基础材料,重点查看各单位在落实“一岗双责”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具体作法及工作成绩,全面检验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四是通过走访基层查责任延伸。每个乡镇场随机抽查1-2个村、1-2个乡镇直单位,县直单位抽查1-2个下属单位,查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一线”基层的延伸和落实情况。
    一找:通过个别谈话找差距不足。在检查考核中,对于个别谈话环节,更重视通过谈话了解班子集体及成员在工作能力、廉洁从政、自我约束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为更好落实工作提供参考,促进更加公正客观地对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评价。
    一落实:通过结果运用落实综合评价。检查考核组对考核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评分,提出综合评价及评定档次的初步意见,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县委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将在全县通报并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将民主测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