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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7-03-21

  今年以来,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洪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黄显柏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等问题

  2016年12月23日下午,洪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盘点药品、器械后,黄显柏与该中心副主任谢正伟、陈中群,药房主任、信息科副科长陈方亮,医务科科长赵涛,车队队长宋宗豪在城区某餐馆就餐,违规公款消费1150元。当晚,黄显柏、谢正伟、陈中群、陈方亮、赵涛、宋宗豪在城区某酒店开房打“半分”红中癞子杠麻将。

  2017年2月,黄显柏、谢正伟、陈中群、陈方亮、赵涛、宋宗豪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洪湖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湖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让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监利县革命历史博物馆馆长龙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2月,监利县革命历史博物馆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同意,以“差旅、误餐、电话包干经费”名义为16名工作人员发放2014年度“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补贴3.6万余元。2017年1月,龙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公安县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王华岩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3年,王华岩采取虚列设备维修、虚开票据等方式,核销其个人接待费用8915元;2016年,王华岩采取虚填空白公函的方式,核销其个人接待费用10289元。2017年1月,王华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松滋市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泽飞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问题

  2016年10月6日,许泽飞在松滋市老城镇义兴村家中违规为其子操办10岁生日宴,收受亲戚以外17人礼金3500元。2017年1月,许泽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组织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长抓不懈、一抓到底。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始终心存敬畏、慎始慎微,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