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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二)
信息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7-01-24

  编者按: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本网自1月23日起,分两期发布部分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今天发布第二期。

  1.监利县广播电视台党总支书记、台长方鹏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监利县广播电视台组织捐款活动,方鹏程决定对捐款同志按“捐款100元发200元,捐款200元发400元,捐款500元发700元”的标准,发放“慈善捐赠特别绩效奖金”共计16000元。2016年5月,方鹏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陵县地税局税源管理二分局科员王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28日中午下班后,王海要求县地税局聘用人员齐才驾驶公车送其回寝室休息,齐未同意,但私自将公车钥匙交给王海驾驶。2016年6月,王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沙市区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站长兼沙市水利经济开发公司经理曹庆澍违规送礼问题。2014年10月18日,曹庆澍利用公款3580元购买烟酒、鱼糕赠送他人;2014年11月7日,曹庆澍利用公款6850元购买皮具赠送他人。2016年4月,曹庆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表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纪律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特别是在节日期间,不能放松要求、放纵自己,导致行为失范、形象受损,始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纠正“四风”问题贯穿于节日期间,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隐形变异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纪律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