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本地问责情况
公安县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6-24

  6月24日,县纪委公开通报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1.夹竹园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姚一龙等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姚一龙等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合计108977元;2014年至2017年,姚一龙和村委会副主任陈雪祥、村干部任术、胡正华均违规领取津补贴2300元;2015年至2019年,4人均收受村部建设承建方礼金5000元、香烟一条(价值约250元);姚一龙、陈雪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姚一龙、陈雪祥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任术、胡正华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斗湖堤小学校长陈君对家属管教不力、妻子李祖英在父亲丧事中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1月8日,陈君的父亲在章庄铺镇玉虚阁村去世,丧事由其兄长操办。丧事期间,斗湖堤小学部分教职工及陈君、李祖英夫妇其他同事前往祭拜吊唁,学校教师杨芳代17名教职工共送人情8000元及价值300元香烟一条,其中李祖英收受1000元和价值300元香烟一条。2020年6月,陈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祖英、杨芳由县教育局作出相应处理;学校分管“人情风”治理工作的党支部委员黄平作出书面检查。

  3.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杨光朗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3月1日和3月2日,杨光朗在单位疫情防控值班后,两次擅自将本单位鄂DW4139公务车从县城开回章田寺乡家中过夜。2020年4月,杨光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甘家厂乡东升村党支部副书记甘灰双对村民马某违规操办婚宴管控不力问题。2020年3月29日,东升村7组村民马某违反疫情期间不得“摆酒”的规定,在甘厂中心大酒店操办婚宴7桌,东升村分管“人情风”治理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甘灰双管控不力,酒店老板邹荣享(中共党员)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甘灰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邹荣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毛家港镇桂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军违规参加岳母70岁生日宴问题。2020年6月20日,桂丰村8组村民艾某某(高军姨姥)违规为其岳母周某某操办70岁生日宴,收受礼金43900元(其中含玉湖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任迟兵礼金500元)。高军身为党员干部,不仅制止不力,还参加宴请。2020年6月,高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迟兵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收受礼品礼金、乱发津补贴,有的公车私用,有的对大操大办行为监管不力,表明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得力,失职失责教训十分深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持续加压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成果。县纪委监委将对“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