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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防汛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07-30

  为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乌林镇李家桥村段面值守干部擅自脱岗问题。2020年7月25日,长江干堤乌林镇李家桥村段面当班值守的市派干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质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金绍义未按排班要求前往负责段面值守,擅自脱岗。2020年7月28日,市纪委监委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金绍义警告处分。

  万全镇红三桥村段面原南昌湖村金家剅子(穿堤建筑物)空岗问题。2020年7月27日上午10时45分,市纪委防汛救灾第五纪律督导组在对万全镇防守段面开展纪律督查时,发现该镇红三桥段面原南昌湖村金家剅子当班值守的红桥村妇女主任赵先梅有事临时离岗,但未安排干部顶班,造成空岗。2020年7月28日,万全镇纪委给予赵先梅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劲懈怠心态,对照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当前,我市各流域持续高水位运行,防汛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思想再重视、责任再落实、纪律再严明,坚决做到指令落地有声、科学调度有序、措施精准有力,在守土尽责中体现最严态度、最实作风、最硬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洪水不退我不退”的精神力量和风雨不动、迎难而上的勇毅担当,连续作战,再接再厉,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抓紧抓实防汛工作,交出群众满意的优异答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靠前监督、挺纪在前,对指令不执行、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从严从快查处,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汛救灾工作取得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