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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情况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10-02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水政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姚金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问题。2015年至2018年,姚金勇在任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节假日、生日之机,多次收受采砂工程船主所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共计12810元。此外,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和8月,姚金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原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服务站站长钟少军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7年6月12日至21日,钟少军在任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服务站站长期间,同意并经手采取涂改公务接待函的方式,多次超范围接待,违规列支接待费共计1469元。2020年9月,钟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王家桥镇杨树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付纯贵等人违规公款接待及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2012年至2019年,付纯贵在任王家桥镇杨树河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其同意并安排杨树河村“两委”干部付良金、张宏涛、陈清全、冉绍华、傅小玲、付良珍等人先后采取虚列支出、截留自来水开户费的方式,套取、截留资金共计119645. 99元,其中用于违规接待开支76179元,购买月饼开支1300元,另外42166. 99元用于村级其他支出。2020年5月,付纯贵、张宏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付良金、陈清全、冉绍华、傅小玲、付良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洈水镇麻砂滩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唐清明违规为其妻子操办生日宴及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问题。2020年1月13日,唐清明在洈水镇麻砂滩村九组幼儿园违规为其妻子操办50岁生日宴,收受53人所送礼金共计28400元,其中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计3800元。2020年6月,唐清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指出,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有的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到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查处,体现了市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场输不起的持久战,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改进作风、抵制“歪风”、崇尚“廉风”、弘扬新风。要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当前的纠治重点, 抓节点、强监督、严问责、促整改, 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明确信号,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快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问题频发多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