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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纪委通报5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荆州廉政网 | 发布时间:2020-10-13

  近日,监利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1.朱河镇财政所原工会主席张世平挪用公款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张世平利用担任朱河镇财政所工会主席、分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的职务便利,挪用该中心公款39.46万元,挪用该中心代管村、社区公款143万元,共计182.46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投资大宗商品交易。张世平身为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未退还金额达143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20年4月,张世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时任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出纳严庆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镇财政所所长吴克成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严庆华、吴克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程集镇国庆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王百平收入不入账、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王百平在担任程集镇原王公村党支部书记、国庆河村王公片负责人期间,在村财务账目中违规列支集体招待费38281元、个人招待费7855元。2018年2月伪造修建王公村通往公墓公路合同,领取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村级其他支出。2017至2020年度将水稻油菜保险理赔款45616.5元未上村集体收入,用于村级其他支出。2020年5月,王百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白螺镇张仙口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秋安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开支问题。2017年10月至今,张秋安在担任白螺镇张仙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三次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共计69000元,用于村内违规开支。目前,所有违规资金已全部清退到镇“三资”中心。2020年4月,张秋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汴河镇郑拐村支部书记张红成等人违规发包、坐收坐支问题。2019年3月,张红成在担任汴河镇郑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伙同村委会会计蔡国保,不按程序处理集体“三资”,违规发包本村鱼池,且将发包资金234000元未存入镇“三资”管理中心专户,直接用于村级支出。2019年12月,张红成、蔡国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福田寺镇原三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聂先玉侵占集体资源问题。2016年1月,聂先玉在担任福田寺镇原三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承包了原三湾村集体荒废鱼池约4亩,截至2019年底,未向村集体缴纳四年期间承包款1920元。聂先玉现已主动完善承包手续,补缴了承包款。2020年6月,聂先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有的违规发包集体资源,有的违规套取资金、坐收坐支,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财政(经管)等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提高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