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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5-06

  今年以来,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持续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着力营造并有效维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李荆州收受贿赂购买大额彩票等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4年1月,群众署名反映市中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李荆州收受贿赂购买大额彩票等问题。经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署名举报人联系方式、单位、姓名均为冒名,检举控告提及的当事人受贿行为仅有数字信息,无任何相关内容,列举的时间段彩票购买信息与彩票销售中心的流水记录完全不符,且走访了解李荆州没有购买彩票等习惯,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鉴于该失实举报对李荆州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24年3月22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委托市中院党组对李荆州进行了书面和当面澄清正名。

  二、关于对荆州区城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任姚森违规开具发票报销个人费用等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4年1月,群众实名反映荆州区城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任姚森2023年在某酒店违规开具餐饮票据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经荆州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23年度城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财务账册涉及餐饮酒店票据均为工作人员标准工作餐支出,且开具单位并非该酒店,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4年4月,承办部门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其表示认可。鉴于该失实举报对姚森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24年4月18日,荆州区纪委监委对姚森进行了书面和当面澄清正名。

  三、关于对沙市区立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杨姗姗利用招商引资政策谋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3年11月,群众匿名反映沙市区立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杨姗姗利用招商引资政策谋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经沙市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19年以来,某公司通过区招商服务中心介绍,与立新街道协商落户返乡创业园事宜,并于当年8月经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评审同意,正式落户立新街道自有厂房。涉及租赁相关的免租期、租金、付款周期、付款时间等政策均由立新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区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审定,符合沙市区招商引资政策。在此期间,杨姗姗仅参与前期落户协调服务等工作,且2019年7月,因工作分工调整,杨姗姗不再分管招商引资工作,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鉴于该失实举报对杨姗姗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24年3月29日,沙市区纪委监委对杨姗姗进行了书面和当面澄清正名。

  四、关于对松滋市南海镇剑峰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启元,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静方截留村民报酬等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3年12月,群众匿名反映松滋市南海镇剑峰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启元,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静方截留村民管水员报酬等问题。经松滋市南海镇纪委调查核实,2021年,某环境修复企业在松滋市南海镇剑峰村实施污灌区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该企业委托剑峰村村委会聘请该村村民覃某某等6人为农田管水员,负责田间灌溉用水调节管理,用工报酬采取统一打款村级财务以现金方式与个人结算。通过向当事人及企业方核对账务流水证实,覃某某等6人用工报酬足额支付,刘启元和陈静方仅参与协助服务工作,不存在截留报酬,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鉴于该失实举报对刘启元、陈静方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24年3月27日,松滋市南海镇纪委对刘启元和陈静方进行了书面和当面澄清正名。

  五、关于对洪湖市洪湖经济开发区万家墩村党支部书记邓杰违规处置村集体土地等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3年10月,群众匿名反映洪湖市洪湖经济开发区万家墩村党支部书记邓杰违规出售华洪物流园140亩集体土地,违规出租万家墩村忠孝路口向东边与陵园交界处集体土地等问题。经洪湖经济开发区纪工委调查核实,2023年,根据华洪物流园招商引资建设需要,村两委班子及党员、村民代表民主协商华洪物流园产业用地收储事项,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洪湖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征收华洪物流园140亩集体土地。万家墩村忠孝路口向东边与陵园交界处土地也于2012年1月由洪湖市人民政府收储,2019年3月通过公开竞买方式由开发商取得该地的所有权,不存在违规处置村集体土地行为,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鉴于该失实举报对邓杰造成一定不良影响,2024年1月23日,洪湖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邓杰进行了书面和当面澄清正名。

  六、关于查处沙市区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花某诬告陷害问题。2023年5月,时任沙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花某因有关问题接受区纪委监委两次谈话后,由于担心和害怕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挖细查,暴露其巨额受贿和贪污公款等严重职务犯罪问题。为达到干扰组织办案,对其延缓或中止调查等目的,花某利用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沙市区之机,恶意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态度粗暴恶劣,违规办案等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移交相关问题后,经沙市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2023年6月,经荆州市纪委监委批准,沙市区纪委监委对花某涉嫌诬告陷害及其他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4年3月,沙市区纪委监委给予花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6起失实检举控告,有的是对法规政策误解、了解沟通不够,有的是个人主观臆断、道听途说跟风,有的是涉及利益诉求、通过信访施压,有的是动机恶意不纯、蓄意诬告陷害,既给被举报人造成了负面影响,也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还背离了检举控告监督的本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开展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让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放下了思想包袱,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正确运用《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对诬告陷害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持续亮明为干事担当者撑腰的鲜明态度。加强宣传解释,引导党员群众实事求是、依法有序检举控告,减少误告、错告等现象发生,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信访工作秩序。

 

  中共荆州市纪委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