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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全面建设“两区”提供坚强保障
信息来源:荆州区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1-02-04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荆州市荆州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履职尽责、靶向发力、创新引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检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有力有效监督为维护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惩治重震慑,以“不敢腐”的目标引领反腐肃纪

  保持审查调查高压态势。一是坚持高压反腐。全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253件,同比增长5.42%;结案242件,同比增长2.54%;处分党员干部220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23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9人。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征收拆迁领域,采取留置措施查办了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熊某某涉嫌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以此为突破口以案带案,跟进查办了荆州大道项目部主任郑某某受贿案、黄某某行贿案,对涉及11人的违纪违法问题予以严肃查处,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3.6万元。对郢城镇二级主任科员、站西和发展大道项目部副主任李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三是严守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了审查调查零违纪零事故。

  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制发了《2020年荆州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责任清单》,细化具体措施15项。组成6个巡查小组实施季度巡查,发现问题54个,督办整改46个。二是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对2019年1月以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登记排查,共排查问题线索1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制发监察建议书4份。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四清”专项行动,督促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就业帮扶工作不扎实、产业扶贫不到位等问题。全年处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9个,处理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7人,制发通报5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7个。

  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坚持专题会议定期督办,召开专题调度会、案件研判会和线索排查会10次,下发督办通知10份。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完善“一案三查”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梳理汇总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情况,落实公检法签字背书130份,处置签字背书问题线索25件,制发《监察建议书》12份。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全区通报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7人。对2起涉黑案件进行了阅卷复核,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督促移送相关问题线索6件。四是强化深挖细查。专项斗争以来,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1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26人。发现并立案审查违纪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发挥巡察反腐利剑作用。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全年对全区9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其中常规巡察村(社区)18个、延伸巡察村(社区)79个,村(社区)巡察覆盖率达到80.17%,累计发现面上问题1376个,发现个人问题线索8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42人,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全面整改的新常态。我区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经验在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

  (二)强化监督重约束,以“不能腐”的标准织密监督网络

  探索推进同级监督。一是优化责任清单。督促区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区委集体在组织领导、作风建设等5个方面的24项具体主体责任内容。协助区委收集汇总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个人签字背书的2020年主体责任清单。对全区66个主体责任单位、10个监督责任单位实施分类督导,全面从严治党个性化“两个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二是实施“三书”监督。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向4名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别制发《整改通知书》、《廉情通知书》和《工作提醒书》计4份,区纪委书记同步跟进提醒谈话4人。三是开展现场问政。4名区委委员和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现场问政和民主测评,督促各地各单位针对问政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致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刻领会精神。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资料汇编》,以主题党日活动、工作群等形式,学习贯彻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精神和省纪委《十条措施》,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发展意识,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5次,听取企业意见,收集存在问题,宣传护航发展政策。二是线索快查快结。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快速查办。对民营企业人员授予相关荣誉审慎提出廉洁情况意见,对3人(次)廉洁意见作出明确回复,对没有明确依据的问题不作负面评价。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吃拿卡要、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5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移送起诉4人。

  为“双胜利”保驾护航。紧密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大局,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一是闻令而动,精心组织。第一时间制定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纪律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和6个监督检查工作组,全覆盖统筹督查。二是全力投入,严密督查。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计415人次,检查重点部位和场所855处,发现问题241个,制发12批次26份《督办函》,对暗访发现的11个单位、41个问题跟踪督办立行整改。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激励关爱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常态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化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三是精准执纪、严肃问责。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6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组织处理88人,制发通报13期,曝光典型案件17件。对江陵中学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多名学生发热感冒问题及时予以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5人。四是全面着手,双向发力。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纪律督查,一手抓复工复产工作巡查。组织机关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下沉战疫一线,开展联防联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助民营企业湖北楚峰建科集团率先恢复正常生产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一是一体化监督检查。整合作风建设和专项整治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实施“1+N”一体化监督检查。紧盯年节假期、升学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坚持一个个节点严防死守,一个个问题严查严纠。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空白公函等老问题强化监督,严防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计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8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结合全市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全区69家重点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协调区公车办进加油站点调取104台公车加油明细,发现问题29个。加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扬尘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发现问题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巩固违规经商、利用地方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送礼收礼借机敛财等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餐饮浪费、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落实、财政出借资金专项清查整治。三是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六大任务清单,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人,组织处理26人。开展征迁项目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立案审查调查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三)强化教育重引导,以“不想腐”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

  纵深推进“十进十建”。一是加强督导。先后2次下发通知推进“十进十建”工作自查整改,对区直20余个单位以及10个村居进行现场督导,发现并整改面上问题84个。二是创新方式。组织区“四大家”领导、各镇(办、管理区、高新园)党政正职、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成员及征迁项目部负责人等120人旁听征迁领域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编印违法人员忏悔《警示录》,以马山民歌形式创作“十进十建展图新”廉政节目,树立10名勤廉典型并深度宣传先进事迹,开展“清风满家,家庭助廉”廉政教育活动,传播优良家风故事。组织区直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视频公开承诺,并在“荆州区讯”公众号进行了集中展播。三是延伸触角。充分发挥农村“村村响”贴身群众的宣传作用,编排播放“鄂纪励十二条”“荆八条”“政务处分法”和典型案例等党纪法规,将宣传教育触角延伸至农村千家万户。

  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一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7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6人,占比53.7%,第二种形态163人次,占比34.2%,第三种形态40人次,占比8.4%,第四种形态18人次,占比3.8%。二是开展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对失实举报控告及时纠正,为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多种形式开展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5件,其中利用媒体公众号澄清正名1件,当面澄清1件,会议澄清3件。三是扎实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认真执行回访教育规定,对188名受处理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让“掉队”干部重拾工作干劲。四是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受理征求意见函56批次,回复廉政审查意见975人次,43名受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得到及时使用。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制定了《荆州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案》,以派出机构履职规范化建设和镇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两个创新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系列制度15项。二是不断强化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积极参加各级业务培训活动,做到应训尽训。坚持学测结合,编制《应知应会题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题库》,以考促学,线上线下常态组织理论及业务知识测试。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每次区纪委监委班子会前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三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和纪律建设整治活动,制发“五查五评”查评表246份,汇总问题清单60份,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报告整改效果。深入开展违规占用政策性住房清退、财务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坚持刀刃向内、纯洁队伍,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奋斗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以及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监督检查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日常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审查调查存量与增量压力并存;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加固;五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建议

  202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立足职能,聚焦主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以“三不”一体理念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面建设荆州城市核心区和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五中全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督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推动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同级监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同级监督实效。完善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力问责追责,督促压力传导。从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二)更加突出服务大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坚守纪委监委职责定位,围绕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严查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和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和“新十条”,着力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大力度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强化“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民生领域等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发展成效。围绕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选举换届风清气正。

  (三)更加突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寸步不让

  紧盯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克服疲劳思想、厌战情绪,坚持寸步不让、寸劲不松,将纠治“四风”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对“四风”隐身、变种问题露头就打,保持从严态势。铁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常态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及时研究解决正风肃纪中出现的各种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强大声势。深入开展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督导检查和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监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工作贯穿监督全过程,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对基层权利的监督制约,实现村(社区)基层组织巡察全覆盖。

  (四)更加突出一体推进,着力构建“三不”长效机制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放大“三不”一体叠加效应,提高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坚持一体谋划实施,加强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规范程序、快查快结,促进审查调查质效双升,切实做到换届之年反腐败尺度不松、力度不降、震慑不减。从树立法治思维、安全文明办案等方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以案促改。优化日常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围绕权力配置和运行进行监督,督促建章立制,不断扎紧织密制度、机制笼子。加强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注重以案明纪,强化通报曝光,加强以案“五说”,持续巩固拓展“十进十建”成果。

  (五)更加突出严管厚爱,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释放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握政策策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贯彻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和教育帮带,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坚持既监督又支持,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通过监督执纪执法的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地为正确履职、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清障开道。

  (六)更加突出自身建设,从严从紧锻造“铁军”队伍

  组织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学深悟透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引导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建,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开展中纪委系列课程和讲义学习,推进全员培训,强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和纪律建设整治活动,不断深化“三转”,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自我监督。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面建设荆州城市核心区和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注释:

  1、“四清”专项行动:扶贫领域巡视整改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案件评查清零、全面检视清零专项行动。

  2、“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3、同级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4、“双胜利”: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5、“十进十建”: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进党委(党组)工作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相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建立健全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教育的各项制度机制;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课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进公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进国企管理和职工日常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组织和防范治理腐败工作制度机制;进社区,建立纪检监察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机制;进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内容,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栏目等;进互联网,建立健全网站等宣传教育阵地和网评员队伍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进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6、“鄂纪励十二条”:《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的简称。

  7、“荆八条”:荆州市纪委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八条监督保障措施》。

  8、“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9、“五查五评”:围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和纪律建设整治内容,开展支部查评、自我查评、领导查评、源头查评、回访查评。

  10、“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1、以案“五说”: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

  12、“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3、“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