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工作流程
1、承办部门核实认定有关反映为不实举报,经评估应当予以澄清正名的,提出书面建议及澄清方案。(包括澄清理由、不实举报的主要调查过程、主要依据、认定依据、调查结果及正名时间、方式等内容。)
2、承办部门按程序将书面建议及澄清方案提请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澄清正名工作。)
3、承办部门先向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该单位党组织一起采取合适的方式澄清。(澄清方式包括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后三种公开方式需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
4、承办部门将相关情况反馈本机关信访、案管等部门。(澄清正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5、承办部门将澄清正名材料归档备查。(将相关澄清正名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备查,并载入相关问题核查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