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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委巡察组反馈2021年巡察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荆州区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2-03-2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荆州区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法院、区乡村振兴局(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古城保护发展中心、区城投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弥市镇所辖24个村(社区)开展了常规巡察和延伸巡察。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1年12月20日至22日,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被巡察区直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党组织建设有待夯实,支部活动需要规范。
       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盲区多、长效保洁难;村级设施农业投入大、效益差;土地流转规模较大,存在风险隐患;三资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债务锁定政策;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治安保险;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被巡察单位分管区领导朱翊、周远栋、杨迁元、胡庆海、刘心波分别参加了巡察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反馈会上,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认为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真正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