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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回访解心结|纪检人手记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27

□ 王旭东

  踏着三月明媚的春光,3月17日上午,我到达寿港村时,寿港村副书记张某正在农户家分发稻谷种子。根据工作要求,我要对他进行一次教育回访,了解他目前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等。

  2022年11月,张某以本村一位88岁老人的名义申报了24亩的涉农补贴,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大数据比对出了这条问题线索。经审查,这块土地实际并未确权,张某的行为属于虚假申报。补贴资金用于解决组内公共开支,白马寺镇纪委给予了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未使用补贴资金。

  今年的惠农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所以我提前制定了回访方案,希望通过这次的谈心谈话,引导他倾吐心声,放下心理包袱,从而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今天来主要是想和你交流,希望你能迈过这道‘坎’重新出发。”

  通过与其他村干部交流,我了解到张某在工作中依然很积极,对于村里的各项工作都很支持,看来对于这次处分对他既是警醒又是激励。

  结合近期的工作,我向张某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粮食补贴申报过程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报材料,严格符合政策规定;二是土地发包的处理方式要优化,避免出现签订虚假发包合同虚报粮食补贴的现象;三是今年各项工作要持续发力,不要因为受过处分有心理包袱,还是要积极配合镇里各项工作,避免廉政风险。”

  “谢谢组织的关心爱护,我会继续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不会因为受处分了就有心理包袱,也会时刻警醒自己,在惠农补贴申报工作上严格遵守规定。”面对我们的来访,张某坦言道。

  这次回访结束后,我思考了很多。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受处分之后,自己的转变和成长,组织是否真重视、真了解、真认可,是受处分干部关心关注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回访教育工作,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寓于回访教育工作中,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回访前,根据受处分人的错误性质、处分类型,量身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回访中,全方位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问题整改、现实表现等情况,面对面疏通思想堵点,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切实将回访教育工作做到心上,帮助其端正态度、认识问题、积极改正。回访后,及时向被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反馈情况,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以案为鉴,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努力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作者系江陵县白马寺镇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