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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湖之声: 贯彻《条例》要“学”“悟”“行”融合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发布时间:2022-02-17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把纪检监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条例》当作忠诚履职尽责的基本遵循,学其内容、悟其思想、感其精髓,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学,认清使命之重。要在深学、深训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层面、法治层面、实践层面,准确把握主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要加强宣传阐释,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准确运用,有的放矢开展工作。要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重点把握《条例》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的具体要求,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作为根本职责使命,做到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

  细悟,夯实履责之基。“悟其奥妙、取其精髓”才可“知行合一”,在深学的基础上,更要细悟。要树立系统思维,把《条例》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促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实事求是,保持谦虚谨慎,敢于善于斗争,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战士。

  笃行,守牢发展之本。要坚持以《条例》为指引,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紧扣大局、紧贴民生、紧盯问题,在政令畅通上严监督、在护航发展上严要求、在防范风险上严执纪、在正风肃纪上严问责。要履好监督专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履好协助职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陈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