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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纪法保障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 发布时间:2020-05-20

  民企兴则经济兴、湖北兴,民企强则经济强、湖北强,民营企业是湖北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湖北发展的希望和潜力所在。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也让不少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困难和挑战,当前正是处于需要加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稳预期、强信心、快发展的关键时刻。在《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充分体现出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主动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与民营企业共克时艰的坚定决心和积极行动。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市场主体的呼声就是环境优化的方向。畅通服务企业发展联系机制、大力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实、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妥善处理涉案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等十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积极有力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诉求。在措施的制定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在坚持于纪于法有据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也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通过不断把优化营商环境推向纵深,激活市场活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在哪里,服务保障的措施就应当跟进到哪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上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为打赢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