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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着眼精准规范,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信息来源:楚天风纪 | 发布时间:2021-03-15

  近年来,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围绕“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的共识,通过强化实践探索,一体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有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首责首要,规范政治监督内容

  (一)坚持目标导向,细化监督任务清单。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荆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紧盯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的偏差,通过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细化监督任务清单为抓手,着力解决实践中政治监督虚化、泛化、随意化,把政治监督混同于一般业务检查,简单地把工作中的一般现象贴上政治标签等问题。荆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期试点—总结研判—全面推广”的方式,同步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监督,制定政治监督任务清单,明确每条任务清单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监督内容、主要举措落实到人、落地见效,实现政令畅通,较好地发挥了政治监督的目标导向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监督负面清单。强化政治监督,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荆州市纪委监委以日常监督为主导,以巡视巡察为参照,以专项检查为依托,以重点案件查处为靶向,以信访举报、审计报告问题线索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分析,收集汇总不同地区、系统、行业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背后的政治问题、政治偏差,形成政治监督负面清单。把握纪委监委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监督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清单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对各自联系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让负面清单更加精准;有关职能部室对照清单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个性问题跟踪督办,真正让政治监督有的放矢。

  (三)坚持效果导向,明确监督责任清单。党委(党组)承担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政治监督中处于首要位置、主导地位,是政治监督的主角,既不能用主体责任代替监督责任,也不能用监督责任包揽主体责任。针对少数党委(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落实责任靶向不精准、力量不聚合、时效性不强等问题,荆州市纪委监委制定政治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党的工作部门监管责任等5个子清单,压紧夯实各监督主体责任,扩大监督闭环半径,通过一单明责、五责协同,发挥监督最大“功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确保政治监督效果。

  二、把握关键节点,规范政治监督流程

  (一)聚焦重点,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监督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政治监督中,必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荆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六稳”“六保”,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出台《荆州市党政机关政商交往行为八个正面清单和八个负面清单》,制定推进“四个荆州”建设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16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荆8条”,督促职能部门细化101项重点任务清单,采取“定期调度、明察暗访、检查督办、每月通报、对账销号”等方法,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助力长江大保护,对我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追责问责8人,督促市委市政府投入实施沿河截污、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全市地表水水质不断向好。

  (二)聚焦难点,锁定巡视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巡视巡察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本质上也是政治监督。荆州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按照“政治巡视、问题反馈、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强化问责、回访督查”,设计科学合理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流程,形成监督闭环,提升监督质量。2020年,荆州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先后对69个党政企事业单位、8个县市区及2个功能区、32个乡镇街道、474个村(社区)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面上问题4873个,问题线索539件,在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先后开展回访督查7轮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1724个,追责问责615人,清退追缴资金1589.7万元,建章立制497项,真正让巡视整改成为各级党组织找差距、强责任、补短板、抓落实、谋发展的一次重要机遇。

  (三)聚焦痛点,依托专项治理提质增效。政治监督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着眼维护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发现和纠正偏差,以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反映为第一信号,坚持困难问题出现在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融入政治监督全过程。荆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行政审批、执法司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先后开展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人防系统腐败、乱占耕地违规建房、征迁项目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合村并居等专项行动,进行靶向监督,做到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治理一批政治问题,纠正一批政治偏差,有力促进政治问题源头治理。

  三、注重科学长效,完善政治监督机制

  (一)健全同级监督机制。荆州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关于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实施细则和监督办法等,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实行“一单”明责。针对同级监督存在的思想认识偏差、责权界限不清、职能定位不准等问题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个性化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纪实,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三书”提醒。针对同级党委在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决定过程中存在的易发性、常发性问题,制发《工作提醒书》《廉政预警通知书》《整改建议书》,及时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成效。强化“五制”保障。健全完善主体责任督查制度、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制度、廉政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提醒告知制度、廉洁履责年度评估制度等五项制度,不断提升监督主动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探索嵌入式监督方式。荆州市纪委监委围绕“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出台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办法,全面构建“嵌入式监督”模式。嵌入关键人。通过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等方式,加深对监督部门的了解,收集问题和建议,以书面、约谈、提醒函等方式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嵌入关键事。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党组会、述责述职会、综合廉情分析会等形式,对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了解,把脉问诊,把监督工作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全过程。嵌入关键时。在推动疫情防控中,第一时间派人进驻牵头职能部门,深度接触干部,动态掌握相关单位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的思想动态和工作作风,绘制疫情防控趋势“K线图”,发出工作建议(提醒)书17份,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嵌入关键处。通过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线索分析研判、联合监督执纪、党员处分工作协调等方法,构建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监督协同机制,畅通日常沟通渠道,发挥监督合力。

  (三)构建一体化监督模式。荆州市纪委监委树立“大监督”理念,推动政治监督协同联动一体化,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体系作战”,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调互动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四项监督”密切配合。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实现力量整合、检查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探索部室联动、室组联动、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联动等形式,打通内部监督人员壁垒,健全线索移送、信息汇总、沟通研判、处置反馈、督办落实等工作制度,打通内部监督信息壁垒,共享信息资源、工作队伍和监督成效。推动党内外监督之间的有机贯通。开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专题调研,探索纪委监委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理清责任边界,加强有效协同,做好政治监督的融合文章,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实现监督的综合效应最大化,协同推进政治监督增效。

  (本文刊登于《楚天风纪》杂志2021年第2期,作者李凯系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