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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红:做严守纪律规矩的明白人
信息来源:松滋市纪委监察局 | 发布时间:2016-07-20

  践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纪律和规矩是一个涉及党的建设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无一例外地都要确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态度,推动实行从严治党,真正做严守纪律规矩的明白人。

  结合基层党员干部实际,当前严明纪律规矩,落实《准则》《条例》,要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礼节与廉洁的关系。有的领导干部习惯来了客人,就想送点纪念品,向上汇报工作就送点土特产。在党的纪律规矩中,这是不允许的。去年底,松滋市纪委按照省、市部署开展了收受红包、礼金清理。这项工作还将深化下去。必须明白,工作感情不能用礼品礼金来衡量。二要处理好热情与节俭的关系。过去,松滋人“礼行大”,热情好客。原来“毛巴烟”、“沙罐茶”式的待客方式,现在则逐步演变成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有的更是“踮起脚做长子”。三要处理好习俗与规矩的关系。有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变了味走了调,打着婚丧嫁娶、生日祝寿、当兵升学等幌子,借民俗之风,行敛财之实。四要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如在津补贴发放上,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好心”办坏事,想为单位的干部职工多谋点福利,仅仅考虑小团体利益,殊不知却违反了党的纪律规矩,破坏了党的整体利益。五要处理好自廉与他廉的关系。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他人,这就是主体责任落实的表现。六要处理好法不责众与从重从严的关系。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别人违反规矩没被查出,自已也可以效仿,说到底是“法不责众”的观念在作怪。这种观念是极为错误和有害的。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一旦发现就要从严从重处理。

  严明纪律、规矩,不仅纪委要严抓,党委也要严抓;不仅要严于律人,也要严于律己。

  一是主体责任要再落实。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一手抓业务工作、经济发展,一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要冲着纪律去,把纪律挺在前面,狠抓纪律规矩教育、狠抓纪律规矩监督、狠抓纪律规矩落实,以实际行动抓班子、带队伍、管自身。要早打招呼,把严明纪律规矩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坚持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不断建立长效机制,倒逼党员干部收心、知止。要敢抓敢管,当仁不让,敢于向歪风邪气说“不”。

  二是表率作用要再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规矩。重点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的学习,通过经常反躬自问、反省对照,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带头懂规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对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做了以后、说了以后会有什么后果,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带头守规矩。党员干部不管职位大小、党龄长短,都要始终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三是监督执纪要再严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纪委,怎么严、如何严、严在哪里?就是严在执纪、严在监督、严在查处、严在问责、严在抓早抓小,越往后越严。各级纪委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围绕纪律规矩落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真正使纪律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早抓苗头萌芽。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和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该函询的要函询,该诫勉的要诫勉,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常抓明察暗访。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对违反纪律、不守规矩的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一律在全市性会议上通报,让违纪者付出代价。要硬抓案件查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委的天职。各级党委要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甚至阻扰纪委办案的,要坚决追究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抓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还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作者:松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