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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信息来源:石首市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0-09-23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高基庙镇俞家铺村原筹委会副主任李进伏套取耕地地力补贴用于村级开支问题。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俞家铺村以成某某等12人名义,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共34801.06元,用于村级开支;俞家铺村将收取的集体资金160416元不及时上财务账,作为备用金用于村级开支。李进伏对此负直接责任。2020年1月17日,李进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大垸镇北碾村原党支部委员、原村委会副主任吴长青虚报田亩面积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用于个人支出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吴长青利用主管北碾农业队全面事务的职务便利,在统计上报北碾农业队惠农补贴田亩面积过程中,以个人名义虚报田亩面积,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共计61890.5元用于个人支出,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胡某某所送现金20000元,涉嫌受贿罪。2020年4月21日,吴长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6月30日,吴长青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高基庙镇原沙河村党支部书记李必忠、原沙河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振清套取惠农补贴用于村级日常开支问题。2012年3月至2016年9月,该村以成某某等13人名义,套取国家惠农补贴资金87938.1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杨振清作为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对此负直接责任;李必忠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22日,李必忠、杨振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上述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套取耕地地力补贴,有的虚报骗取惠农补贴,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上述人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决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