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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纪委监委关于监督举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告
信息来源:石首市纪委监委 | 发布时间:2020-04-10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整治服务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布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一、监督对象

  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

  二、监督举报内容

  1.在落实中央、省、荆州及石首市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政策执行、落地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2.在日常涉企管理、服务中办事“拖、推、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徇私舞弊、贪污贿赂,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3.未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导致企业和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在减资料、压环节、减时限、提效能等方面执行不到位;违法准许中介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人员从事行政审批代理业务的。

  4.在兑现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中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不作为、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等问题。

  5.超越法定职权及职责分工,办“关系案”“人情案”,擅自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违反“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收费等规定,滥用自由裁量权,人为设置障碍,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和罚款标准,擅自设置收费和罚款项目、扩大收费和罚款范围、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

  6.将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咨询等服务和应履行的职责,非法转交由中介服务组织办理的;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公共服务单位服务效能及收费行为监管不力的;对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实施的行为依法监管不到位的。

  7.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车、借房,在企业投资参股、兼职取酬,默许、纵容、包庇特定关系人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外包服务、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从企业谋取利益的。

  8.存在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

  9.其他损害营商环境情形的。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石首市营商环境投诉热线:0716-7815745

  2.来信、来访举报:来信、来访地址:石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南岳山大道79号市委一楼s111,工作日时间接访),邮编:434400

  3.网络举报:手机微信关注“清风石首”公众号,通过进入“微举报”平台或登录网站:www.jzlz.gov.cn进行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踊跃举报损害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同时对投诉举报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